海南全岛建设自由贸易实验区要以什么为核心赋予更大改革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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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海南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赋予更大改革自主权,支持海南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加快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和公平开放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未来海南自贸试验区将以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为重大突破口,加快旅游、医疗、健康、教育、文化等生活性服务业开放和金融、保险、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开放,按照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的要求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营造一个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 第一条 为了建设高水平的中国特色海南自由贸易港,推动形成更高层次改革开放新格局,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 第三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应当体现中国特色,借鉴国际经验,围绕海南战略定位,发挥海南优势,推进改革创新,加强风险防范,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实现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生态宜居、人民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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