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执行主席和主席的区别是什么?
区别如下:
1、地位不同。
学生会主席是学生会最高负责人,是学生代表大会的召集人,学生会实行主席负责制。
学生会副主席受学生会主席的委托,可以代行主席的职权。在主席缺席的时候,由副主席代理学生会主席的事务。副主席缺位时,由学生会组织代表大会进行竞选投票产生。
2、职责不同。
学生会主席对学校党政、学生代表大会和学生会负责。学生会部长主要负责学生会内部干部培养、考核工作。主席管理最为重要的事,拥有一些特殊的权利,比如说有些东西一定要主席签字才有用。
而副主席就是负责些细琐但也比较重要的事务,管的东西要比主席管的杂一些。部长就只负责一方面的事,比如说纪检部长就专门负责纪律。总的来说,主席与副主席是主次之分,副主席与部长是全面与分工。
3、作用不同。
学生会主席也是学生会主席团主席,以主席为核心、由若干副主席组成的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核心领导机构。学生会主席是本学校全体学生的群体代表。参与学校行政管理,负责学生自治工作,是联系学校与学生的桥梁、是学生利益的代言人。
学生会是学校共青团的一个学生组织,服从团的指导。学生会主席在学生会委员当中分工产生,学生会委员在学校共青团的团学两代会中产生。学生会作为学校当中的学生自治组织,是学校联系学生的桥梁、是学生自治的实现形式、是学生利益忠实的代表、是学生锻炼能力展示才华的重要舞台。学生会主席作为学生会最高负责人,在学校学生自治工作中发挥着关键作用。
学生会毕竟是学生群众性的自治组织,其根本性质和基本职能可以界定,但是,学生会很大程度上受制于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的具体情况。因而,只能对学生会的普遍情况作一个总结,对学生会的建设作一个展望。同样,有什么样的学生会,就有什么样的学生会主席。这就决定了学生会主席的具体释义、地位、条件、产生和职责等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