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训教官要求
“十要”和“十不准”。军训对教官的要求还是较高的,不仅仅是军训动作规范、教学内容准确无误,还要言行举止得当,不军训对象是学生群体,自己的一言一行都会影响学生,所以要求较高,要求是“十要”、“十不准”。我将具体阐述一下他们的具体含义。
一、“十要”具体含义
1.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要发扬民主,依靠学校;
3.要严格要求,赏罚分明;
4.要说服教育,启发自觉;
5.要公道正派,不分亲疏;
6.要艰苦朴素,廉洁奉公;
7.要模范带头,以身作则;
8.要依法带兵,文明执教;
9.要科学练兵,提高效率;
10.要严密组织,确保安全。
二、 “十不准”具体标准
1. 不准打骂、体罚军训学生,要文明军训;
2. 不准私自离开军训团,有事必须请假;
3. 不准顶撞军训单位、学校领导和老师,要树立好形象;
4. 不准与军训学生谈恋爱,要正确处理教官与学生的关系;
5. 不准私下与军训学生进行通讯联络;
6. 不准私自接受军训单位、人员的礼物、礼金;
7. 不准私自与军训单位的老师或学生在外就餐、喝酒或进行其它娱乐消费;
8. 不准私自变动军训计划或超负荷训练;
9. 不准发表与军人身份不符的言论和不满情绪;
10. 不准谈论、泄露军队和本单位军事秘密,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以上就是教官的标准“十要”和“十不准”啦,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