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十字会是什么性质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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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红十字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是国际红十字运动的重要成员。中国红十字会以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维护人的尊严,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
中国红十字会成立于1904年,建会以后从事救助难民、救护伤兵和赈济灾民活动,为减轻遭受战乱和自然灾害侵袭的民众的痛苦而积极工作,并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活动。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红十字会于1950年进行了协商改组,周恩来总理亲自主持并修改了《中国红十字会章程》。1952年,中国红十字会恢复了在国际红十字运动中的合法席位。
红十字会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人民团体”中的“人民团体”中的一员。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由国务院领导、联系,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被列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对外代表中国红十字会,对内指导全国红十字会的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按照行政区域建立省、设区的市、县(市、区)红十字会,乡镇、街道以及学校、医疗机构等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可以建立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地方各级红十字会和全国性行业红十字会是中国红十字会的分会。县级以上红十字会机关工作人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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