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员工如何办理流程
辞退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以其上下班的打卡记录作为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证明。这种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不需要进行赔偿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1、根据你对案件事实的描述,用人单位想单方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关系,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以及结合你所咨询的案件事实,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享有法定解除劳动关系的权利。用人单位需要有相关的违反本单位劳动纪律的规章,此项规章如果不违反法律规定且不存在极其不合理的情况下,可以作为解除与相关违纪劳动者合同的依据。
2、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劳动纪律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 利 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注意:这是程序性要求,如果未经过此项程序,法律不以认可)平等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这是用人单位劳动纪律方面规章制度合法性要求。
3、用人单位针对该员工的违纪行为,应当作出违纪事实的认定(以决定书的形式送达与违纪劳动者),且根据事实情况作出决定。以确定其经常违纪且用人单位作出过处理(处理的程序与内容应当符合法律以及本单位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