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法律分析: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截止时间大致在12月;外出务工人员在截止时间到期后仍未能缴纳可延长期限;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六个月内。1.单位职工:单位职工首次参保职工医保的,从用人单位缴纳医保费的次月起,在社保局查询到缴费记录后,即可享受医保待遇;比如应届生,6月份毕业,7月份参加工作,工作当月单位给办理医疗保险参保手续,8月份扣缴医疗保险费,9月1日起开始享受医保待遇。如果中断参保,参保人员是从中断缴费的次月起,停止享受医保待遇,再次续保缴费后才能够重新获得报销资格。2.灵活就业人员:个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社保的,参保次月起可以报销一部分门诊费用,但是住院费用一般情况下需要等到3~6个月以后才能报销,具体时间需要看当地的医保政策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