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应该什么时候给员工缴纳社保
法律分析:单位应该在用工之日起的三十日内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单位应当及时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社保登记,为员工领取社保卡,并且每月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保费。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社保就是社会保险,包括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五个险种,是劳动法规定企业必须给职工缴纳的一种强制性保险,它是一种民生保险并不是以盈利为目的,社会保险能为在岗职工提供最基础的保险保障。社保的缴费比例如下:养老保险:单位缴19%个人缴8%;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6%个人缴2%;工伤保险:用人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用人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失业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个人缴纳比例0.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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