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有哪些

张豪杰
2022-01-19 · 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回答量:3817
采纳率:100%
帮助的人:107万
展开全部

法律分析:1.有赌博,吸毒和其他恶习的证据没有改变。有关单位,居委会和村委会的赌博和吸毒等行为的教育材料。

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或者RTL委员会的劳动教养决定。司法部门的有罪判决。亲戚,朋友,邻居的证词。

2.宣布一方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证据。公安机关对一方失踪的证明。

3.有重婚或配偶同居的证据。各方之间的信件,短信,电子邮件,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等。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等。

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博客、QQ聊天记录等最好先做一个公证,再提交给法院为宜。

4.有家庭暴力或虐待行为,家庭成员被遗弃的证据。暴力人的供认向妇女联合会,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的投诉和调解的证据。

5.有因情感失调而分离两年的证据。分居后分别出租的租赁协议或房东的证明以及其他同居证明。当地居民委员会的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该法律规定明确了夫妻感情破裂情形的认定,并针对离婚诉讼中出现的久调不判问题,在离婚理由中予以增加规定,即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3976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合肥云端漫步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重庆晨曦微光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杭州雪花飘飘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还有疑问? 马上咨询36550位在线律师,3分钟快速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