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评分法分值权重如何设置?
2022-12-08 · 百度认证:IT168官方账号,优质数码领域创作者
按照: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综合评分法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30%至6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10%至30%。
采购项目中含不同采购对象的,以占项目资金比例最高的采购对象确定其项目属性。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分因素。
有特殊情况需要在上述规定范围外设定价格分权重的,应当经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审核同意。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顺序如下:
1、确定评价项目,即哪些指标采取此法进行评价。
2、制定出评价等级和标准。先制定出各项评价指标统一的评价等级或分值范围,然后制定出每项评价指标每个等级的标准,以便打分时掌握。这项标准,一般是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也可能是定量为主,也可以是定性为主,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3、制定评分表。内容包括所有的评价指标及其等级区分和打分,格式如下表所示:
4、根据指标和等级评出分数值。评价者收集和指标相关的资料,给评价对象打分,填入表格。打分的方法,一般是先对某项指标达到的成绩做出等级判断,然后进一步细化,在这个等级的分数范围内打上一个具体分。这是往往要对不同评价对象进行横向比较。
5、数据处理和评价。
(1)确定各单项评价指标得分。
(2)计算各组的综合评分和评价对象的总评分。
(3)评价结果的运用。将各评价对象的综合评分,按原先确定的评价目的,予以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