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别人委托,替别人炒股票,是否合法?
我国对委托代理炒股这类行为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1、我国对委托代理炒股这类行为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再者是此类《委托资产管理合同》是否有效。
2、有人认为这类委托代理是自然人之间的协议,是有效的;也有人认为受托方不具备理财资格或不具备经营证券业务资格,因违反证券法或金融法规而协议无效,双方应根据过错程度分担亏损。案件大多以调解结案。
3、有法律界人士认为:这里受委托的自然人也要分类而视:
(1)如果是单个的一对一,都是个人,仅仅是委托炒股,没有踏准市场节奏,并没有进一步的犯罪行为,只要其不违反民法通则、合同法以及国家金融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即应受到尊重,其委托理财合同亦应认定有效。
(2)如果是“一对多”,也就是说一个所谓的高手在同一时期内共同或分别接受社会上不特定多人委托从事受托理财业务,特别是进行集合性受托投资管理业务情形的,因该行为显然与其身份和资质不符,故应认定合同无效。
扩展资料:
委托炒股引发纠纷的高峰期大约是在2008年。因为2007年10月16日上证指数曾到达过历史高点6124.04。之后一路下探,仅仅半年不到的时候,到2008年5月,大盘就已经在3300点附近徘徊了。
2008年,丽水,一个是归国华侨,后投身房地产业;一个是叱咤大户室、人称“股神”。两人在2007年底签了一份协议,合作炒股,老板出资,“股神”操作。协议是定到当年6月30日的,但是,还没等协议期满,老板就把“股神”告上了法庭。因为投入的1800万,已经缩水至800多万。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男子替朋友母亲炒股亏十几万被判赔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