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住房公积金可以去哪些银行取
在银行取深圳住房公积金,必须是深圳住房公积金中心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共有7家银行。
深圳公积金缴存提取业务可在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等7家银行网点办理。
这些银行网点可以进行个人账户设立、联名卡业务、汇补激业务、缴存基数比例调整、公积金缴存提取等业务办理。可以选择就近的银行网点进行业务办理。
拓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义务性住房储金。它是按照国家政策规定,通过“个人存储、单位资助”的办法建立的一笔属于个人的住房消费资金,专项用于个人支付住房方面的费用。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义务性的长期储金,它由职工及职工所在单位交纳。
申请住房公积金补缴需提供如下资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
2、《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补缴申请清册》;
3、与汇(补)缴金额一致的支票和进账单(非托收方式支票缴存);
4、《现金缴款单》(非托收方式现金缴存);
5、专办员身份证件。
深圳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在申请贷款之日前,个人和所在单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一年)以上。对转业军人、新参加工作人员,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适当放宽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为连续缴存六个月(含六个月)以上。
3、新调入我市工作的职工,如在原工作单位已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已将住房公积金转移到现在工作单位的,按连续缴存计算,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4、单位连续欠缴公积金三个月(含三个月)以上,对该单位职工不予办理公积金贷款,如欠缴公积金的单位将欠缴公积金足额补缴后,可视同为连续缴交,该单位职工方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5、具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商业银行的自住购房贷款证明和相关材料。
6、具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合法担保手续。
7、具有不少于住房总价30%的自筹资金作为购房的首付款。
8、新购自住住房合同期限或房产证在一年内(含一年)可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9、二手房以交易契税发票时间为准,期限为一年内(含一年)方可办理公积金贷款。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