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宗罪有哪些?
罪行按严重程度递增依次为傲慢、嫉妒、愤怒、懒惰、贪婪、淫欲和暴食。
1、贪婪:失控的欲望,是七宗罪中的重点。其他的罪恶只是无理欲望的补充。
2、淫欲:肉体的欲望,一般指过度贪求性爱的快乐。
3、暴食:饕餮的欲望,浪费食物或者过度放纵食欲,过分贪图逸乐皆为暴食一罪。
4、嫉妒:财产的欲望,因对方拥有的财产比自己多而心怀怨恨(此处的财产并非限定于资产,更多的指才能)
5、懒惰:逃避的欲望,懒惰及浪费所造成的损失为懒惰一罪的产物。
6、傲慢:卓越的欲望,过分自信导致的自我迷恋,觉得自己处处都高人一等为傲慢。
7、愤怒:复仇的欲望,源于心底的暴躁、憎恨、愤怒,导致情绪失控而产生强烈的复仇欲望为暴怒。
扩展资料:
七宗罪(Seven deadly sins),罪恶的来源有七种。13世纪道明会神父圣多玛斯·阿奎纳列举出各种恶行的表现。天主教教义中提出“按若望格西安和宗教格里高利一世的见解,分辨出教徒常遇到的重大恶行”。
“重大”在这里的意思在于这些恶行属于罪恶的来源,例如盗贼的欲望源于贪婪。
这些恶行最初是由希腊神学修道士庞义伐草撰出8种损害个人灵性的恶行,分别是暴食、淫欲、贪婪、愤怒、懒惰、伤悲、自负或傲慢。庞义伐观察到当时的人们逐渐变得自我中心,尤以骄傲为甚。懒惰在这里指“精神上懒惰”。
六世纪后期,教宗艾文略一世将那8种罪行来源减至7项,伤悲并归入懒惰,自负并入傲慢,并加入妒忌。他的排序准则在于对爱的违背程度。其顺次序为:傲慢、嫉妒、愤怒、懒惰、贪婪、淫欲、暴食。
中世纪著名的神学家圣·托马斯·阿奎那在评注亚里士多德的《尼各马可伦理学》时,撰写了《论恶》(On Evil)一书,书中对宗教罪做出了具体的描述,顺序是:傲慢(Pride)、嫉妒(Envy)、懒惰(Sloth)、愤怒(Wrath)、贪婪(Greed)、暴食(Gluttony)和淫欲(Lust)。
“重大恶行”与不可饶恕的大罪是不可混而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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