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有哪些要素?
1、节奏:音乐的节奏是指音乐运动中音的长短和强弱。音乐的节奏常被比喻为音乐的骨架。节拍是音乐中的重拍和弱拍周期性地、有规律地重复进行。
2、曲调:高低起伏的乐音按一定的节奏有秩序地横向组织起来,就形成曲调。曲调的进行方向是变幻无穷的,基本的进行方向有三种:“水平进行”、“上行”和“下行”。相同音的进行方向称水平进行;由低音向高音方向进行称上行;由高音向低音方向进行称下行。
曲调的常见进行方式有:“同音反复”、“级进”和“跳进”。依音阶的相邻音进行称为级进,三度的跳进称小跳,四度和四度以上的跳进称大跳。
3、和声:和弦通常是由三个或三个以上的乐音按一定的法则纵向(同时)重叠而形成的音响组合。和声有明显的浓、淡、厚、薄的色彩作用;还有构成分句、分乐段和终止乐曲的作用。
4、调式:音乐中使用的音按一定的关系连接起来,这些音以一个音为中心(主音)构成一个体系,就叫调式。如大调式、小调式、我国的五声调式等。调式中的各音,从主音开始自低到高排列起来即构成音阶。
扩展资料
作为音乐作品物质性外化的音响以其特殊的结构力感染受众。在不同族音色的乐器组合中,乐器的交替、交接、变移、对比,造成色调上的冷暖明暗之乐境。在同族音色的乐器组合中,音区、音量、演奏法的变化亦造成音响上的高低强弱以及尖圆重轻之乐境。
在音乐作品中,音响组织上的对比、变化、呼应、重复,独立地形成其独特的结构力,它与音乐的组织结构之间可能一致,亦可能并不同步。音响本身之逻辑联系构成音乐组织中一个独立而不可或缺的内结构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音乐基本要素
音乐基本要素是构成音乐的各种元素,包括音的高低,音的长短,音的强弱和音色。由这些基本要素相互结合,形成 音乐的常用的“形式要素”相关术语:
1.织体:是音乐的结构形式之一。这个词的含义比较宽泛,在音乐作品中,它常常会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在"时间"上的形式,一是在"空间"上的形式。2.曲式:就是乐曲的结构形式。曲调在发展过程中形成各种段落,根据这些段落形成的规律性,而找出具有共性的格式便是曲式。参考资料来源:
音乐基本要素:音乐的基本要素是指构成音乐的各种元素,包括音的高低,音的长短,音的强弱和音色。由这些基本要素相互结合,形成 音乐的常用的“形式要素”,例如:节奏,曲调,和声,以及力度,速度,调式,曲式,织体等。构成音乐的形式要素,就是音乐的表现手段。
由低到高的顺序可分为:
1、节奏:音乐的节奏是指音乐运动中音的长短和强弱。音乐的节奏常被比喻为音乐的骨架。节拍是音乐中的重拍和弱拍周期性地、有规律地重复进行。我国传统音乐称节拍为“板眼”,“板”相当于强拍;“眼”相当于次强拍(中眼)或弱拍。
2、力度:音乐中音的强弱程度。
3、速度:音乐进行的快慢。
4、旋律:声音经过艺术构思而形成的有组织的、有节奏的和谐运动。旋律是乐曲的基础,乐曲的思想感情都是通过它表现出来的。
5、和声:和声包括“和弦”及“和声进行”。和弦通常是由三个或三个以上的乐音按一定的法则纵向(同时)重叠而形成的音响组合。和弦的横向组织就是和声进行。和声有明显的浓、淡、厚、薄的色彩作用;还有构成分句、分乐段和终止乐曲的作用。以3度关系往上递进。
6、调性:一个音阶上产生出来的和声。音乐界中一共有24个大调(大调=调性)
7、曲式:音乐的横向组织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