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责任险与交强险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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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08 · 专注科普财经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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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性质不同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属于强制保险,只要车辆上路就必须购买该保险。

第三方责任险属于商业保险,属于自愿购买的险种,保险公司也可以拒保。

二、赔偿的额度不同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赔偿额度的固定的;第三方责任险的赔偿额度可以自由调配。

三、免赔的范围不同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免赔范围包括: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而第三方责任险免赔的范围包括无证驾驶、 保险车辆肇事逃逸等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第三方责任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赏心734
2022-09-09 · 超过58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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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者责任险 与 交强险 有以下几点区别: 1、两个险种的强制性不同,第三者责任险不具强制性,它是按照商业保险所建立起来的一种商业性质的保险,而交强险是具有强制性,所有行驶的车辆所有者都必须投交强险,同时保险公司必须要承保且不得拒保。 2、两个险种的赔偿的原则不同,第三者责任险一般是按照 过错责任 来确定保险人所应该承担的责任;而交强险的保险人赔偿责任则是按照无过错的原则进行确定的,它并不是按照 保险合同 的约定而是根据相关法律及《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 强制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在责任限制额度之内进行赔偿。 3、两个险种的赔偿的范围不同,第三者责任险针对赔偿的范围有许多免责的设定,而交强险除了故意造成的 交通事故 之外,该保险责任覆盖了几乎所有的交通事故且没有免赔率的相关规定。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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