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修的《醉翁亭记》
《醉翁亭记》
朝代:宋代
作者:欧阳修
原文:
环滁皆山也。其西南诸峰,林壑尤美,望之蔚然而深秀者,琅琊也。山行六七里,渐闻水声潺潺而泻出于两峰之间者,酿泉也。峰回路转,有亭翼然临于泉上者,醉翁亭也。作亭者谁?山之僧智仙也。名之者谁?太守自谓也。太守与客来饮于此,饮少辄醉,而年又最高,故自号曰醉翁也。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也。山水之乐,得之心而寓之酒也。
若夫日出而林霏开,云归而岩穴暝,晦明变化者,山间之朝暮也。野芳发而幽香,佳木秀而繁阴,风霜高洁,水落而石出者,山间之四时也。朝而往,暮而归,四时之景不同,而乐亦无穷也。
至于负者歌于途,行者休于树,前者呼,后者应,伛偻提携,往来而不绝者,滁人游也。临溪而渔,溪深而鱼肥。酿泉为酒,泉香而酒洌;山肴野蔌,杂然而前陈者,太守宴也。宴酣之乐,非丝非竹,射者中,弈者胜,觥筹交错,起坐而喧哗者,众宾欢也。苍颜白发,颓然乎其间者,太守醉也。
已而夕阳在山,人影散乱,太守归而宾客从也。树林阴翳,鸣声上下,游人去而禽鸟乐也。然而禽鸟知山林之乐,而不知人之乐;人知从太守游而乐,而不知太守之乐其乐也。醉能同其乐,醒能述以文者,太守也。太守谓谁?庐陵欧阳修也。
译文:
环绕滁州的都是山。那西南的几座山峰,树林和山谷尤其优美。一眼望去树木茂盛,又幽深又秀丽的,那是琅琊山。沿着山路走六七里,渐渐听到潺潺的水声,看到流水从两座山峰之间倾泻而出的,那是酿泉。泉水沿着山峰折绕,沿着山路拐弯,有一座亭子像飞鸟展翅似地,飞架在泉上,那就是醉翁亭。
建造这亭子的是谁呢?是山上的和尚智仙。给它取名的又是谁呢?太守用自己的别号(醉翁)来命名。太守和他的宾客们来这儿饮酒,只喝一点儿就醉了;而且年纪又最大,所以自号“醉翁”。醉翁的情趣不在于喝酒,而在欣赏山水的美景。欣赏山水美景的乐趣,领会在心里,寄托在酒上。
至于太阳的升起,山林里的雾气散了;烟云聚拢来,山谷就显得昏暗了;朝则自暗而明,暮则自明而暗,或暗或明,变化不一,这就是山中的朝暮。
野花开了,有一股清幽的香味;好的树木枝繁叶茂,形成一片浓密的绿荫;风高霜洁,天高气爽,水落石出,这就是山中的四季。清晨前往,黄昏归来,四季的风光不同,乐趣也是无穷无尽的。
至于背着东西的人在路上欢唱,来去行路的人在树下休息,前面的招呼,后面的答应;老人弯着腰走,小孩子由大人领着走。来来往往不断的行人,是滁州的游客。到溪边钓鱼,溪水深并且鱼肉肥美;用酿泉造酒,泉水清并且酒也清;
野味野菜,横七竖八地摆在面前的,那是太守主办的宴席。宴会喝酒的乐趣,不在于音乐;投射的中了,下棋的赢了,酒杯和酒筹交互错杂;时起时坐大声喧闹的人,是欢乐的宾客们。一个脸色苍老的老人,醉醺醺地坐在众人中间,是太守喝醉了。
不久,太阳下山了,人影散乱,宾客们跟随太守回去了。树林里的枝叶茂密成林,鸟儿到处叫,是游人离开后鸟儿在欢乐地跳跃。但是鸟儿只知道山林中的快乐,却不知道人们的快乐。而人们只知道跟随太守游玩的快乐,却不知道太守以游人的快乐为快乐啊。
醉了能够和大家一起欢乐,醒来能够用文章记述这乐事的人,那就是太守啊。太守是谁呢?是庐陵欧阳修吧。
赏析:
《醉翁亭记》是脍炙人口的散文名篇,此文之所以传诵千古,得益于独特的艺术表现手法和丰厚的涵蕴。文章写景重在一个“美”字:山水相映之美、朝暮变化之美、四季变换之美、动静对比之美。文章写情全在一个“乐”字:众宾之乐、滁人之乐、太守之乐以及禽鸟之乐。
本文并非简单纵情山水之作,其实,醉翁之醉大有深意:它是愤懑之情的排遣、是自得之志的宣泄、是待时而出的寄托。虽然这篇散文的社会意义并不强烈,但丝毫也不能掩盖它在艺术上的高度成就。这篇散文饶有诗情画意,别具清丽格调,在我国古代文学作品中确是不可多得。
作者的思想情感并没有采取直抒胸臆的手法,而是寄托在叙事写景之中,从远山落笔,立足于滁州,先是定点观察环视,然后把焦点对准西南诸峰,点出了望之蔚然而深秀的琅琊。
接着动点观察,景随步移,山行六七里,先闻水声,后见泉水,最后峰回路转,推出了泉上的醉翁亭,写出了亭的环境,按照由远而近的顺序,写完景过后层层设问,通过作亭者谁,名之者谁,引出了命名之意: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于山水之间也,山水之乐,得之心而寓之酒也,这样很自然地表现山间朝暮之景和四时之景,抒发了作者寄情山水的感情。
文章的结构特点:
文章是以“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也,山水之乐,得之心而寓之酒也。”提挈全篇,而“醉”是表象,“乐”是实质,写“醉”就是为了写“乐”。一个“乐”字贯穿全文:山水乐——四时乐——宴酣乐——禽鸟乐——太守乐。
文章讲究结构上的前呼后应:第一段提出太守饮少辄醉,而年又最高,第三段描写太守在宴席上“苍颜白发,颓然乎其间”,文章一开头,只云醉翁,只说是太守自号,但太守是谁并不点破,以下几段也只反复用太守作为称代,共用了九个之多,直到最后一句才道出“太守谓谁?庐陵欧阳修也”,使读者恍然大悟,原来是作者“夫子自道”。这都增加了本文结构上的妙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