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范网购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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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易对象:选择商业信誉好、经营规模大、好评高的卖家。
2、交易平台:选择知名度高、信誉好的网购平台比如淘宝、京东等。
3、交易标的:选择适合长途运输的商品。
一、网上购物中的常见陷阱有
1、低价诱惑。
在网站上,如果许多产品以市场价的半价甚至更低的价格出现,这时就要提高警惕性,想想为什么它会这么便宜,特别是名牌产品,因为知名品牌产品除了二手货或次品货,正规渠道进货的名牌是不可能和市场价相差那么远的。
2、高额奖品。
有些不法网站、网页,往往利用巨额奖金或奖品诱惑吸引消费者浏览网页,并购买其产品。
3、虚假广告。
有些网站提供的产品说明夸大甚至虚假宣传,消费者点击进入之后,购买到的实物与网上看到的样品不一致。在许多投诉案例中,消费者都反映货到后与样品不相符。有的网上商店把钱骗到手后把服务器关掉,然后再开一个新的网站继续故技重施。
4、设置格式条款。
买货容易退货难,一些网站的购买合同采取格式化条款,对网上售出的商品不承担“三包”责任、没有退换货说明等。消费者购买了质量不好的产品,想换货或者维修时,就无计可施了。
二、消费者网购权益维护
1、向网站投诉。
各个大型购物网站有自己的客户服务部门,处理各种交易纠纷。消费者可向网站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照片、聊天记录、交易记录等相关记录,进行投诉或举报。有刑事犯罪嫌疑的,各个大型购物网站还将向公安机关及时反映情况。
2、在网上报案。
一旦遇到网购诈骗,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为避免更多消费者上当受骗,已受骗的消费者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请求公安部门去查封网站和骗子的手机电话及银行账号。消费者可向各地公安局网 监处报案,也可电话报警。
3、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与普通商品一样,网上购物的商品发生消费纠纷,也可向省、市消协投诉。维权热线12315。对于网上购物存在的风险,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要尽量索取购物凭证或保存交易协议(包括电子版)等相关证据,网上购物的实际经销商大多数是外地公司,收货时要留意查看票据的公章。如果已购商品发生纠纷,应按属地管辖原则,向票据盖章单位所在地的有关部门投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条 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消费者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国家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
第四十四条 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2、交易平台:选择知名度高、信誉好的网购平台比如淘宝、京东等。
3、交易标的:选择适合长途运输的商品。
一、网上购物中的常见陷阱有
1、低价诱惑。
在网站上,如果许多产品以市场价的半价甚至更低的价格出现,这时就要提高警惕性,想想为什么它会这么便宜,特别是名牌产品,因为知名品牌产品除了二手货或次品货,正规渠道进货的名牌是不可能和市场价相差那么远的。
2、高额奖品。
有些不法网站、网页,往往利用巨额奖金或奖品诱惑吸引消费者浏览网页,并购买其产品。
3、虚假广告。
有些网站提供的产品说明夸大甚至虚假宣传,消费者点击进入之后,购买到的实物与网上看到的样品不一致。在许多投诉案例中,消费者都反映货到后与样品不相符。有的网上商店把钱骗到手后把服务器关掉,然后再开一个新的网站继续故技重施。
4、设置格式条款。
买货容易退货难,一些网站的购买合同采取格式化条款,对网上售出的商品不承担“三包”责任、没有退换货说明等。消费者购买了质量不好的产品,想换货或者维修时,就无计可施了。
二、消费者网购权益维护
1、向网站投诉。
各个大型购物网站有自己的客户服务部门,处理各种交易纠纷。消费者可向网站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照片、聊天记录、交易记录等相关记录,进行投诉或举报。有刑事犯罪嫌疑的,各个大型购物网站还将向公安机关及时反映情况。
2、在网上报案。
一旦遇到网购诈骗,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为避免更多消费者上当受骗,已受骗的消费者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请求公安部门去查封网站和骗子的手机电话及银行账号。消费者可向各地公安局网 监处报案,也可电话报警。
3、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与普通商品一样,网上购物的商品发生消费纠纷,也可向省、市消协投诉。维权热线12315。对于网上购物存在的风险,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要尽量索取购物凭证或保存交易协议(包括电子版)等相关证据,网上购物的实际经销商大多数是外地公司,收货时要留意查看票据的公章。如果已购商品发生纠纷,应按属地管辖原则,向票据盖章单位所在地的有关部门投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条 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消费者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国家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
第四十四条 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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