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体检第十九条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矫正视力的意思就是戴眼镜之后的视力,戴眼镜能看到1.0(标准对数视力5.0)就完全合格,不用担心。
如果有近视或远视,就需配戴眼镜测量你戴眼镜以后的视力,即矫正视力,如果双眼都≥0.8(4.9)就算合格;对0.8即为现在标准对数视力4.9表示。
如果是轻度弱视,即最好眼的视力能够达到4.9,并且无伴发性恶化的其它眼病,合格。如果有一只眼是好眼,并且无伴发性眼疾,合格;如果一眼弱视、一眼失明或者没有眼球,“关于一眼视力合格而另一眼失明或无眼球的判定。
一眼失明(视力仅存光感以下者为失明)或无眼球可由多种眼病所引起。按照条文规定,只要一眼视力合格,无引起合格眼视功能进行性损害的潜在可能,合格眼经散瞳后屈光间质及眼底检查未见明显异常,作为一般职位的公务员,应视为体检合格。
扩展资料:
矫正屈光不正采用的方法主要有三种:佩戴框架眼镜、角膜接触镜(ok镜)和激光手术治疗。佩戴框架眼镜仍是最常被采用的,其缺点是影响外观,但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眼镜架越来越轻,眼镜片从玻璃镜片发展到广泛使用的树脂镜片。佩戴框架眼镜仍是最安全的矫正视力的方法。
角膜接触镜的优点是对影像的变化影响最小,不影响外观。但其也有一定的缺点,如过敏、感染、角膜损伤等。但随着材质的不断改进,角膜接触镜也已成为矫正屈光不正的一种可靠手段。
激光手术治疗屈光不正原理与配戴眼镜基本相同,只是通过切削角膜使其变薄,从而矫正屈光不正。但不建议对18岁以下儿童采用手术治疗。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