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去人事局存档案流程是什么,需要带什么证件,材料?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以浙江为例,办理流程:
1、由具备档案保管权限的单位或人力社保部门开具调档函。
2、毕业生持调档函至原档案所在的档案保管机构调取档案。
需要材料:
1、调档函:由省部属、市直单位,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接收的毕业生档案,由单位(有上级主管部门的需由主管部门)出具调档函1份。
2、由毕业生就业地或生源地毕业生服务机构接收的毕业生档案,由人力社保局出具调档函1份。
3、委托“市人才服务中心”保管档案的单位接收的毕业生档案,由“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理部”出具学生档案转递单接收毕业生档案1份。
扩展资料:
办公地点:宁波市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宁波市海曙区月湖街道解放南路257号)一楼大厅11号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9:00-17:00。
咨询电话:0574-83867106。
监督投诉电话:0574-12345
法定依据:《关于做好2012年大中专毕业生接收报到工作的通知》(甬人社发〔2012〕220号)第一条。
参考资料来源: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