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养殖场需要哪些手续
法律主观:
首先征求当地畜牧主管部门的意见,经同意后到当地国土部门进行土地备案,然后在有关专家的指导下进行规划设计、建筑施工等,施工后到当地畜牧主管部门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进行登记备案。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十九条 国家实行动物疫病监测和疫情预警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动物疫病监测网络,加强动物疫病监测。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国家动物疫病监测计划。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动物疫病监测计划。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照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规定和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对动物疫病的发生、流行等情况进行监测;从事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无害化处理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或者阻碍。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根据对动物疫病发生、流行趋势的预测,及时发出动物疫情预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接到动物疫情预警后,应当及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条 陆路边境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动物疫病防控需要,合理设置动物疫病监测站点,健全监测工作机制,防范境外动物疫病传入。 科技、海关等部门按照本法和有关法律 法规 的规定做好动物疫病监测预警工作,并定期与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互通情况,紧急情况及时通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完善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和工作机制,根据需要合理布局监测站点;野生动物保护、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等工作,并定期互通情况,紧急情况及时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