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同居的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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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来,婚前同居是有一定必要性的。
有一种说法是两个人结婚之前要一起去旅游一趟,才会知道合不合适。
外出旅游和平时简单出街的表现还是不太一样的,因此旅游是可以检测两人是否适合在一起。
不过,我想单单靠旅游检测还是不够的,旅游和居家是有所差别的。
要测试两个人适不适合结婚,除了旅游之外还需要同居试试。
约会时不论再如何仔细观察,火眼金睛,都不及到他家去看一看。
两个人结婚就是要共同组建家庭,生活在一起,婚前同居可以说是提前体验这种婚姻生活。
如果同居时产生了无法解决的矛盾,矛盾更加不可能在婚后得到解决。
古时候婚姻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通常是媒人到家里来说亲,介绍了某家的姑娘/小伙子。
若是双方对媒人的介绍还算满意,八字也相合,就可敲定吉日下聘迎娶了。
在婚前,夫妻双方多数是没见过面的,即使是公公婆婆岳丈岳母,也不一定提前见过儿媳女婿。
亦即是,全凭媒婆一张嘴。纵使死的被她说成活的,男的被她说成女的,在洞房之前,新人也是不知道的。
等到礼成入洞房,掀开盖头才知被骗却为时已晚,不成也得成了。
现如今我们有更多选择的机会。自由选择恋爱对象,不合适就找下一个,婚前性行为等也已经见怪不怪。
既如此,有什么理由不稳妥一点呢?有什么理由还草率地结婚呢?
古人是无法选择,既然有得选择,何苦要浪费得天独厚的机会!
一般来说,决定要和某人结婚大抵不是抱着离婚的目的。如无意外就是要一起生活一辈子的人。
即使在可以轻易离婚的现代,婚姻也绝不是儿戏,而是对自己以及对方甚至是两个家庭负责。
为了避免婚后产生一些不必要的矛盾,有必要在婚前同居一段时间。
一个人外出和在家是可以呈现两种完全不一样的状态的,因此即使外出一百次,你不一定能推测他在家是怎样一种形象。
人与人之间肯定会有矛盾,两个人结婚意味着要日夜待在一起,矛盾更多甚至被放大。
矛盾无法消除,只能寻求暂时解决的方法。如果找不到,那两个人显然是无法生活在一起了。
每个人都会有缺点和一定的生活习惯,如果对方的缺点和生活习惯是你无法接受的,那也无法生活在一起。
为了减少这种情况的发生,为了降低离婚的概率,如此看来婚前同居还是有一定必要性的。
可以更全面地了解对方,也能更好地作出接下来的决定。
有些人拒绝同居的理由是会产生矛盾。我想,矛盾不因同居而产生,矛盾早已存在。倘若不在同居的时候发生,也会在婚后爆发。
孰轻孰重,是婚前发现不合适及时止损,还是婚后勉强咽下苦水或者以离婚收场好呢?
也有人觉得,婚前同居是不负责任的行为,毕竟没有一纸婚书,不具备法律效用的名分。
换个角度想,婚前同居也可以说是一种对自己对对方负责任的行为。合则来不合则散,可不就是自由恋爱心照不宣的规则吗?
同居一定时间,检测下两人是否能够融洽相处,是否具备结婚的条件,不是好过谈了几年恋爱结婚之后才发现两人在生活习惯上有无法解决的矛盾吗?
结婚耗费人力物力财力,提前发现不适合不是可以节省这些资源吗?不必要浪费时间,也不用浪费感情。
有一种说法是两个人结婚之前要一起去旅游一趟,才会知道合不合适。
外出旅游和平时简单出街的表现还是不太一样的,因此旅游是可以检测两人是否适合在一起。
不过,我想单单靠旅游检测还是不够的,旅游和居家是有所差别的。
要测试两个人适不适合结婚,除了旅游之外还需要同居试试。
约会时不论再如何仔细观察,火眼金睛,都不及到他家去看一看。
两个人结婚就是要共同组建家庭,生活在一起,婚前同居可以说是提前体验这种婚姻生活。
如果同居时产生了无法解决的矛盾,矛盾更加不可能在婚后得到解决。
古时候婚姻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通常是媒人到家里来说亲,介绍了某家的姑娘/小伙子。
若是双方对媒人的介绍还算满意,八字也相合,就可敲定吉日下聘迎娶了。
在婚前,夫妻双方多数是没见过面的,即使是公公婆婆岳丈岳母,也不一定提前见过儿媳女婿。
亦即是,全凭媒婆一张嘴。纵使死的被她说成活的,男的被她说成女的,在洞房之前,新人也是不知道的。
等到礼成入洞房,掀开盖头才知被骗却为时已晚,不成也得成了。
现如今我们有更多选择的机会。自由选择恋爱对象,不合适就找下一个,婚前性行为等也已经见怪不怪。
既如此,有什么理由不稳妥一点呢?有什么理由还草率地结婚呢?
古人是无法选择,既然有得选择,何苦要浪费得天独厚的机会!
一般来说,决定要和某人结婚大抵不是抱着离婚的目的。如无意外就是要一起生活一辈子的人。
即使在可以轻易离婚的现代,婚姻也绝不是儿戏,而是对自己以及对方甚至是两个家庭负责。
为了避免婚后产生一些不必要的矛盾,有必要在婚前同居一段时间。
一个人外出和在家是可以呈现两种完全不一样的状态的,因此即使外出一百次,你不一定能推测他在家是怎样一种形象。
人与人之间肯定会有矛盾,两个人结婚意味着要日夜待在一起,矛盾更多甚至被放大。
矛盾无法消除,只能寻求暂时解决的方法。如果找不到,那两个人显然是无法生活在一起了。
每个人都会有缺点和一定的生活习惯,如果对方的缺点和生活习惯是你无法接受的,那也无法生活在一起。
为了减少这种情况的发生,为了降低离婚的概率,如此看来婚前同居还是有一定必要性的。
可以更全面地了解对方,也能更好地作出接下来的决定。
有些人拒绝同居的理由是会产生矛盾。我想,矛盾不因同居而产生,矛盾早已存在。倘若不在同居的时候发生,也会在婚后爆发。
孰轻孰重,是婚前发现不合适及时止损,还是婚后勉强咽下苦水或者以离婚收场好呢?
也有人觉得,婚前同居是不负责任的行为,毕竟没有一纸婚书,不具备法律效用的名分。
换个角度想,婚前同居也可以说是一种对自己对对方负责任的行为。合则来不合则散,可不就是自由恋爱心照不宣的规则吗?
同居一定时间,检测下两人是否能够融洽相处,是否具备结婚的条件,不是好过谈了几年恋爱结婚之后才发现两人在生活习惯上有无法解决的矛盾吗?
结婚耗费人力物力财力,提前发现不适合不是可以节省这些资源吗?不必要浪费时间,也不用浪费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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