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更改户主名字需要什么
法律主观:
一般来说,需要房产证改名字的情况发生在三种情况下: 买卖二手房 ;赠与;继承。一、买卖二手房时:房产证改名的程序如下:1、买卖双方签订 二手房买卖合同 ;2、缴纳相关税费;3、买卖双方当事人带齐双方的 身份证原件 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税费缴纳凭据、 房屋买卖合同 以及房产证,前往房屋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4、如果买卖一方不能亲自前往的话,需要去公证处办理委托手续。二、赠与房屋时:房产证改名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办理:1、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2、房屋赠与的当事人凭原 房屋所有权 证、赠与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3、办理公证(各地在办理公证方面具体存在不同);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即房产证改名。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 办理房产证 改名时,应当提交申请书、身份证件、原房地产产权证、赠与书记公证书。三、继承房屋时:继承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即产权人死亡时没有留下遗嘱,那么 法定继承人 (父母、配偶及子女)可以拿着产权人死亡证明、户口本、房屋所有两证等去公证部门做产权继承公证。继承人凭 继承公证书 可以办理产权更名手续,即房产证改名手续。在遗嘱继承的情况下,即产权人死亡时留下了遗嘱,那么在产权人死亡后,遗嘱中规定的继承人凭遗嘱去公证部门遗嘱生效公证,然后前往房产部门办理房产证更名手续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条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第六十一条第三款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