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教师属于初级职称。
初级职称是教师刚入职时,由人社局根据入职教师的自身条件,直接认定的,属教师初级职称,相当于行政事业的科员系列,所以中小学二级教师既不是助理也不是中级,是教师初级职称。
教师职称设置
职称设置从正高级职称到员级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相对应。
以前职称设置:
中学系列主要分为:中学高级、中学中级(一级)、中学初级(二级、三级)
与中专系列对应的:高级讲师、讲师、助教(中学高级教师、中专高级讲师相当于大学副教授级;助教,相当于中学的二级教师。)
小学系列主要分为:小学高级、小学一级、小学二级、小学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