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福建漳州市南靖县教育局招聘教师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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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省委编办《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2]5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经县编委同意,2012年我县拟公开招聘新教师65名,其中中学(含职校)教师14名,小学教师21名,幼儿园教师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及学历、专业等要求
职位
类别
学科
人数
学历
要求
专业要求
教师资格要求
安排意向
中学 物理 2 本科及以上 师范类本专业 高中相应学科
教师资格 中学
化学 2
历史 2
地理 2
生物 2
职校 心理学 1 本科及
以上 师范类本专业。 高中相应学科
教师资格 一职校
(专业教师)
建筑 1 建筑学、建筑工程技术、工民建 不作要求
机械加工技术及制造 2 机械加工技术及制造、机械设计制造及
自动化、模具设计与制造
小学 语文 5 专科及
以上 小学教育、初等教育以及师范类的
汉语言文学、数学专业 小学及以上
相应学科
教师资格 农村小学
数学 5
英语 2 师范类本专业
体育 3
音乐 3
美术 3
幼儿园教师
30 专科及
以上 师范类(专业不限) 幼儿园及以上
教师资格 公办
幼儿园
二、招聘范围与条件
1.面向南靖籍生源(含出生地在南靖)或2012年3月31日前户籍在南靖的毕业生招聘,其中职校的心理学、建筑、机械加工技术及制造三个专业教师面向漳州市招聘。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和职业道德,热爱教师职业,服从组织安排。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职校的建筑、机械加工技术及制造职位除外)毕业生,报考职位要与所学专业一致(幼儿园教师专业不限)。
4.符合毕业生就业资格,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中学要求具备高中教师资格,具有中学教师资格允许报考小学、幼儿园职位,幼儿园教师要求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
5.身心健康,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至3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原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者中职学校幼儿教育、学前教育专业毕业,至2012年8月31日前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教师资格的可报考幼儿园教师,且年龄放宽至30周岁。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1日-4月10日。
2.报名方式:统一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报名。报考职校建筑、机械加工技术及制造职位的,因省没有设置该职位专业知识考试科目,考生要直接到南靖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
3.要求:报名者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和缴费,并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报考本县职位的考生,只能从本县各职位中选择一个职位报考。报考者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责任由委托人承担。我局将组织人员对进入网上报名的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以复审为准)。
4.进入面试的考生资格复审另行通知(具体登陆南靖县教育网查询),资格复审工作将贯穿至聘用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如下材料:
①《2012年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一份(网上打印)。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材料、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毕业生部分证件未发的待面试时提供)。
四、招聘办法
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985工程”高校和教育部所属重点师范院校本科毕业生不用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合格者给予优先聘用(免于笔试的对象请按统一报名的时间,带相应的证件直接到南靖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
1、笔试:由省教育厅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报考职校建筑、机械加工技术及制造职位的由我县另行组织),笔试定于2012年4月21日全省统一举行,上午笔试科目为 “教育综合知识”,该科目是每位报考者必考科目;下午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共设29个科目(详见附件序号2至30),报考者须选择与报考职位相应专业的一个科目参加考试(职校心理学教师专业知识选“中学心理健康教育”)。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网上自行打印)。考试范围详见福建省教育厅网站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公布的考试大纲。笔试成绩=教育综合知识成绩×40%+专业知识成绩×60%,笔试成绩达到总分的50%为合格线。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支援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享受加分政策的对象按有关文件执行,须在资格复审前提供相应材料。
2、面试:面试对象从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考生、按各拟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相应人选,合格线以上人数达不到1:3的,按实际上线人数确定。面试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面试“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进入面试对象弃权的名额可从笔试成绩上合格线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由我县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办法另行通知(具体登陆南靖县教育网查询)。
3、体检:笔试、面试成绩合格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各职位拟招聘人数的1:1确定体检对象,笔试成绩相同者,以专业知识考试高分为先。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幼儿园教师的体检按闽教人[2011]6号文件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出现的职位缺额,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4、考核: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
5、聘用: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聘用,并按现行政策规定给予办理聘用手续,直接正式入编,享受公办教师待遇,工资按国家规定标准发放。聘用人员需在本县至少服务五年以上。
五、其他
1.未尽事宜以省有关文件规定为准。
2.本方案由南靖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96-7827796(南靖县教育局人事股)
南靖县教育局
南靖县人事局
2012年3月26日
一、招聘职位、人数及学历、专业等要求
职位
类别
学科
人数
学历
要求
专业要求
教师资格要求
安排意向
中学 物理 2 本科及以上 师范类本专业 高中相应学科
教师资格 中学
化学 2
历史 2
地理 2
生物 2
职校 心理学 1 本科及
以上 师范类本专业。 高中相应学科
教师资格 一职校
(专业教师)
建筑 1 建筑学、建筑工程技术、工民建 不作要求
机械加工技术及制造 2 机械加工技术及制造、机械设计制造及
自动化、模具设计与制造
小学 语文 5 专科及
以上 小学教育、初等教育以及师范类的
汉语言文学、数学专业 小学及以上
相应学科
教师资格 农村小学
数学 5
英语 2 师范类本专业
体育 3
音乐 3
美术 3
幼儿园教师
30 专科及
以上 师范类(专业不限) 幼儿园及以上
教师资格 公办
幼儿园
二、招聘范围与条件
1.面向南靖籍生源(含出生地在南靖)或2012年3月31日前户籍在南靖的毕业生招聘,其中职校的心理学、建筑、机械加工技术及制造三个专业教师面向漳州市招聘。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和职业道德,热爱教师职业,服从组织安排。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职校的建筑、机械加工技术及制造职位除外)毕业生,报考职位要与所学专业一致(幼儿园教师专业不限)。
4.符合毕业生就业资格,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中学要求具备高中教师资格,具有中学教师资格允许报考小学、幼儿园职位,幼儿园教师要求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
5.身心健康,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至3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原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者中职学校幼儿教育、学前教育专业毕业,至2012年8月31日前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教师资格的可报考幼儿园教师,且年龄放宽至30周岁。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1日-4月10日。
2.报名方式:统一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报名。报考职校建筑、机械加工技术及制造职位的,因省没有设置该职位专业知识考试科目,考生要直接到南靖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
3.要求:报名者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和缴费,并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报考本县职位的考生,只能从本县各职位中选择一个职位报考。报考者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责任由委托人承担。我局将组织人员对进入网上报名的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以复审为准)。
4.进入面试的考生资格复审另行通知(具体登陆南靖县教育网查询),资格复审工作将贯穿至聘用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如下材料:
①《2012年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一份(网上打印)。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材料、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毕业生部分证件未发的待面试时提供)。
四、招聘办法
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985工程”高校和教育部所属重点师范院校本科毕业生不用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合格者给予优先聘用(免于笔试的对象请按统一报名的时间,带相应的证件直接到南靖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
1、笔试:由省教育厅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报考职校建筑、机械加工技术及制造职位的由我县另行组织),笔试定于2012年4月21日全省统一举行,上午笔试科目为 “教育综合知识”,该科目是每位报考者必考科目;下午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共设29个科目(详见附件序号2至30),报考者须选择与报考职位相应专业的一个科目参加考试(职校心理学教师专业知识选“中学心理健康教育”)。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网上自行打印)。考试范围详见福建省教育厅网站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公布的考试大纲。笔试成绩=教育综合知识成绩×40%+专业知识成绩×60%,笔试成绩达到总分的50%为合格线。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支援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享受加分政策的对象按有关文件执行,须在资格复审前提供相应材料。
2、面试:面试对象从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考生、按各拟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相应人选,合格线以上人数达不到1:3的,按实际上线人数确定。面试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面试“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进入面试对象弃权的名额可从笔试成绩上合格线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由我县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办法另行通知(具体登陆南靖县教育网查询)。
3、体检:笔试、面试成绩合格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各职位拟招聘人数的1:1确定体检对象,笔试成绩相同者,以专业知识考试高分为先。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幼儿园教师的体检按闽教人[2011]6号文件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出现的职位缺额,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4、考核: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
5、聘用: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聘用,并按现行政策规定给予办理聘用手续,直接正式入编,享受公办教师待遇,工资按国家规定标准发放。聘用人员需在本县至少服务五年以上。
五、其他
1.未尽事宜以省有关文件规定为准。
2.本方案由南靖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96-7827796(南靖县教育局人事股)
南靖县教育局
南靖县人事局
2012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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