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租房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申请家庭具有本市城镇户籍;
2.城镇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家庭;
3.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4.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住房保障面积标准。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户籍或者持有有效《湖北省居住证》;
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符合规定标准;
3.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房产,且3年内无房产转移、注销记录;
4.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未满5年;
5.在我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有效《湖北省居住证》;
2.在本市区域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就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且处于在缴状态;
3.申请人月均收入符合规定标准;
4.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房产,且3年内无房产转移、注销记录。
法律主观:
公租房的申请条件是:申请人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等。
法律客观: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一、什么是公租房
1、公租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公租住房不是归个人,而是由政 府或公共的机构,居住者只享有居住权,并不享有公租房的产权。公租房是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
2、公租房是指由国 家提供 政 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 障性住房,是一个国 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租房不是归个人,而是由政 府或公共的机构。所以说居住者在居住期间不能转租公租房,如果发现有转租现象的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腾出公租房。
二、申请公租房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申请公租房对申请人的财产有所限制,首先申请人在当地未购买房产,也就是说申请人在当地没有房子可以居住,或是居住的房子面积未超过规定的标准,那么申请人即可申请公租房。
2、申请公租房的过程中,申请人需对自己与家庭成员的收入进行统计,如果申请人的婚姻状态为未婚,只需提供自己的收入证明就可以了,如果是已婚,自己与配偶的收入和财产加起来不得超过规定的标准。
3、公租房的申请人必须是当地人,如果你是外来务工人员,需在当地有稳定的工作与收入,并在当地居住的时间达到规定的年限才可以申请公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