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市社保转移怎么办理流程
跨市社保转移办理流程,具体如下:
1、职工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2、职工离开本市,到其他地区就业的,先由缴费单位或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卡、《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有关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申请。清算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再由本人持《参保缴费凭证》至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提出书面申请,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双方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不用往返奔波。
办理社保的注意事项
按照文件规定,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之内,有劳动能力的个体劳动者、自由职业人员。所称个体劳动者指个体工商户雇主及受雇人员,自由职业人员指在没有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期间,依靠提供劳务,并获得合法劳动报酬的人员。
必须是本市城镇户口本市城镇才有档案,能存到职介或人才,外地城镇的存当地职介或人才,也可以通过当地职介或人才办理自己缴费参保。农村户口没有档案,暂不能按此办理个人参保。如果市民对社保的办理还是有疑问,可以到当地的社保局去进行,毕竟各位办理社保过程中会有一些细微额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