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面签的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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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念俱灰17
2023-01-24 · TA获得超过848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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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移民# 导语】对于很多美国投资移民人士而言,面签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很多移民人士往往担心自己的英语水平,担心自己面签时会不会紧张,害怕面试问题等问题。其实只要面签前做好细致准备,基本上不会遇到什么问题。以下是 无 整理的美国移民面签的常见问题,欢迎阅读!

1.美国移民面签的常见问题


  一般在面签时,面试官会问到的问题都大同小异,所以在面试之前,针对这些问题做好充分准备,就能在面试时表现得从容镇定,游刃有余,面签的成功率才有保证。


  1.谁是你的申请人(回答申请人姓名)?


  2.你的申请人是怎样出国的?


  3.你的申请人有几次婚姻?


  4.你的申请人何时出国?申请人申请的签证类型是什么?


  5.你的申请人何时结婚?你的申请人配偶姓名?


  6.你的申请人有没有回过中国?回过几次?分别在什么时候?


  7.你的申请人有多少个孩子?


  8.你的申请人多少岁?


  9.你父母何时出国?


  10.你是否与你的申请人同住?


  11.你有没有其它兄弟姐妹?是否和你一起面签?


  12.你有没有其它兄弟姐妹在美国?有几个?


  13.你的申请人的职业是什么?


  14.你的申请人的配偶的工作是什么?


  15.你的申请人住在美国哪里?


  16.你有没有去过美国?


  17.你们小孩几岁?


  18.有没出过国或去过港澳台?停留了多长时间?


  19.你移民出去打算做什么工作?


  20.你申请人和你相差多少岁?


  21.有没有与你申请人的合照?


  22、有没有你们全家的合照?


  23.你们在国内做什么工作?


  24.你们哪一年结的婚?你们是第一次结婚吗?你们结婚多少年了?


  25.你们去美国后住在哪里?


  26.你的担保人是谁?有没有联合担保人?联合担保人做什么工作?他为什么愿意做担保人?他和你的申请人是什么关系?他叫什么名字?


  27.你的申请人有没有自己的公司?公司是什么时候成立的?申请人的公司叫什么名字?


  28.(问主受益人)你的职业是什么?


  29.(问主受益人配偶)你的职业是什么?


2.美国E2签证申请条件


  E-2签证是指“条约投资者签证”,是一种长期、可续签的非移民类工作签证。E-2签证发放给在美国创立或购买公司的投资人,且投资人必须是与美国有商业和航海条约国家的公民。


  申请条件:


  1.投资者,无论是个人,合伙企业还是公司实体,都必须拥有条约国家的公民身份(中国公民没有权利申请此类签证)。


  2.如果是企业,必须由条约国家的公民拥有至少50%的股份。


  3.投资必须充足,的投资资金或资产不可撤销,投资要足以支持企业成功运作。


  4.投资必须是真实的且活跃运作的企业;书面组织、投机或闲置的投资不合格;银行账户或类似证券中未提交的资金不被视为投资。


  5.必须产生需要超过为投资者及家人提供生活的收入,或者在美国产生一定的经济影响。


  6.投资者必须控制资金,并且投资在存在商业风险的领域。不得用投资企业的资产抵押贷款。


  7.投资者必须来美国发展管理企业。如果不是主要投资人,必须为拥有监管,执行或高度专业化技能的必要员工,普通的熟练员工和非熟练员工不符合资格。


3.美国EB1A特殊人才移民申请条件


  美国特殊人才绿卡是属于美国移民法规定的第一类优先职业移民。凡是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者体育竞赛中获得国家或者国际认可和赞赏的人士,都可以申请此类绿卡。曾获过国家或国际大奖的各类艺术家尤其青睐此种移民方式。该类申请不需要有美国雇主支持,无排期限制,是最快获得美国绿卡的方式之一。并且,它的适用范围非常广,几乎任何领域的杰出人士均可申请。一人申请,配偶及21岁以下未婚子女同时获得绿卡。


  申请条件:


  对于此类申请,移民法规定了十条标准,如果申请人满足十项中的至少三项,他/她就可以提出申请。这十条标准是:


  (1)申请人在本专业领域内获得过或国际知名的奖项;


  (2)申请人是本专业领域组织、机构或协会的成员。这种会员资格只授予取得杰出成就的专业人员;


  (3)有专业报刊、重要商业刊物或主流媒体对申请人在本专业领域所取得的成就的报道;


  (4)申请人曾多次在本专业领域活动或竞赛中担任裁判或评委,或担任重要学术期刊的审稿人等;


  (5)申请人在本领域(例如科学、艺术、商业、体育等)曾做出重大贡献;


  (6)申请人在专业学术期刊或其它主流媒体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


  (7)申请人曾多次举办或参与个人艺术作品展览、演奏会或成果展示会等;


  (8)申请人在享有声誉的组织、机构、协会或实验室中担当重要或领导职位,或发挥重大作用;


  (9)申请人领取比其他同行更高的薪水或报酬;


  (10)申请人在艺术表演中获得商业成功(例如:高票房记录,录像带或影碟的高销售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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