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由政府哪个部门管理
法律分析: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房管局物管科是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部门。一、物业管理科工作职责:负责对本区范围的物业管理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对在本区注册或在本区有物业管理项目的物业公司建立物管企业信用档案;负责指导物业管理小区业主成立首届业主大会,对新成立的业主大会予以备案;负责对3万平方米以下住宅小区、1万平方米以下别墅,协议选聘物业公司行为进行审批,对5万平方米以下建设项目物业管理招标结果进行备案。
二、房管局物业科物业公司下列方面:物业公司的《资质证》,任何一家物业公司必须通过物业科办理。物业公司从业人员的资格证和管理人员培训,由物业科组织培训、协助办理相关资格证。政府提出的公共环境管理、提升住宅小区管理水平和服务技能,由物业科具体组织实施。三、住宅小区业主的投诉渠道通过物业科能够快速得到解决。每年物业公司的《资质证》要年检,由物业科负责审理、年检。可以降低三级资质、注销三级资质,可以建议省厅晋升资质和注销或降低二级资质。四、开发商房屋预售时,必须通过尺庆房管局物业科审查选定的物业公司是否具备相应的服务等级和能力,只有物业科盖章后,才能到房管局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五、随着物管行业的规范,业主或开发商通过招投标形式选定物业公司,物业科是最具有权威的鉴定部门,虽然决定不了谁中标,但他能告诉你哪家公司最具有实力和能力。
法律依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衡困液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咐物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 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
第四条 国家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