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网上申报步骤
法律主观:
柜台申报不用注册,持身份证现场填表即可。如要网上申报,需要到地税开能申报功能。开通我局网站申报功能,通过网站填报申报表。个人申请开通网上用户具体操作如下:纳税人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护照或返乡证)、填写《自然人申请采用“网上办税(费)”方式的声明》(点击下载),(如果是委托代理的还需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纳税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到主管(或就近的)税务机关或办税服务大厅办理网上办税(费)功能开通手续。经办人员当场审核证件后,为其开通网上申报用户,并打印用户名和密码给纳税人。(厦门地税)个人观点,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
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
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
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
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