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确权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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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祎律师
2023-03-20 · 律师
翟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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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确权指的是为了保障房子的主人享有其使用、收益、拥有以及处分的权利,是仅有的物权。这意味着房子以后拆迁的话有此凭证就有所保障,以后想把房子租出去也能获得收益。房子确权后就有法律凭证,跟商品房的房产证性质差不多。
农村房屋确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权利主体合格。申请人必须是集体成员且必须是房屋所有权人。
2、有合格的身份证明。有身份证、户口本(黑户不行)。
3、房屋权属来源合格。用地、规划批准文件、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或者房屋赠与、继承、转移、担保合同书或批准文件等权属来源证明真实、有效、合法。
4、经过公告,其他人没有异议。
房屋确权的目的是:
1、确定房屋面积。确权的面积是备案的面积,这是地产公司量出的,在合同和产权证上面积是相同的,这就是所谓的确权面积。
2、维护购房者的利益。这样能够避免房子被他人恶意占领,假如实际大小和确权的有所出入的话,可按照合同要求地产公司进行赔偿或者是解除合同。
3、办理抵押贷款。完成确权后相关部门会发放确权的凭证,这样房子就可以贷款了。通常银行会根据房子的地段、大小等因素来评估贷款的额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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