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找不到债务人怎么办
强制执行找不到债务人申请强制执行找不到债务人可以暂时停止执行,等到知道对方在哪里的情况,然后再恢复执行,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
强制执行找不到债务人怎么办
1、申请强制执行找不到债务人可以暂时停止执行,等到知道对方在哪里的情况,然后再恢复执行。
2、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
3、如果执行法院不作为,可以半年后向上级法院申请提级执行。
4、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
5、如果执行法院不作为,申请执行人可以在半年后向上级法院申请提级执行。
请注意,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申请执行人如果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可以随时申请执行,并且申请执行的时间应当在期限之内。
被执行人的哪些财产可以被执行
理论上讲,被执行人的所有财产均可以被法院强制执行。但是法院执行中,执行申请人有义务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法院也有职责依法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
根据实践经验,当事人应当委托律师积极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然后由法院进一步查实后进行执行,尤其是当前法院案件多、执行人员少、各部门对法院的执行不配合等因素困扰执行,因此当事人主动另辟蹊径、查找线索成为案件得以成功执行的关键。
目前,被执行人的下列财产属于法院执行的重点,也是律师调查查找的重点:
(一)收入、银行存款、现金、理财产品、有价证券;
(二)土地使用权、房屋等不动产;
(三)交通运输工具、机器设备、产品、原材料等动产;
(四)债权、股权、投资权益、基金份额、信托受益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性权利;
(五)其他应当报告的财产。
法院执行局办案流程
1、法院执行局收到案件材料后,经审查认为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执行措施的,经批准后可立即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
2、法院执行局应当在收到案件材料后3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通知被执行人按照有关规定申报财产,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在指定的履行期间内有转移、隐匿、变卖、毁损财产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在获悉后应当立即采取控制性执行措施。
3、法院执行局应当在收到案件材料后3日内通知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或财产线索。
4、申请执行人提供了明确、具体的财产状况或财产线索的,法院执行局应当在申请执行人提供财产状况或财产线索后5日内进行查证、核实。情况紧急的,应当立即予以核查。
申请执行人无法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或财产线索,或者提供财产状况或财产线索确有困难,需人民法院进行调查的,法院执行局应当在申请执行人提出调查申请后10日内启动调查程序。
5、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承办人一般应当在1个月内完成对被执行人收入、银行存款、有价证券、不动产、车辆、机器设备、知识产权、对外投资权益及收益、到期债权等资产状况的调查。
执行中采取评估、拍卖措施的,承办人应当在10日内完成评估、拍卖机构的遴选。
6、执行中涉及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它财产需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承办人应当在5日内向有关登记机关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