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中的六义是指哪六义
诗经中的六义指的是风、雅、颂和赋、比、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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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学名词。语出《诗·大序》:“故诗有六义焉: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一般认为风、雅、颂是诗的分类;赋、比、兴是诗的表现手法。
诗经学名词。一般认为风、雅、颂是诗的分类和内容题材;赋、比、兴是诗的表现手法。其中风、雅、颂是按不同的音乐分乱雀的。郑樵云:“风土之音曰风,朝廷之音曰雅,宗庙之音曰颂。”(《通志序》)赋、比、兴的按表现手法分的。
《诗经》分为风、雅、颂三部分。“风土之音曰风”,“朝廷之音曰雅”,“宗庙之音曰颂”所以“风”是各诸侯国的乐调;“雅”是京城地区的正乐;“颂”是宗庙祭祀之乐。
至于“大雅”和“小雅”当从音乐分,“广大而静,疏达信者,宜歌《大雅》;恭俭而好礼者,宜歌《小雅》。《诗经》的艺术技法被总结成“赋,比,兴”。它与“风,雅,颂”合称“六义”。
朱熹《诗集注》指出:“赋者,敷陈其事而直言之者”(叙事);“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以物喻志);“兴者,先言他物而引起所咏之词也”(触景生情)。
按照这种解释,“赋”就是陈述,铺陈的意思;“比”相当于现代修辞的比喻;“兴”的基本含义就是借助其他事物作为诗歌的开头。
宋人李仲蒙解说:叙物以言情,谓之赋,情尽物也;索物以托情,谓之比,情附物也;触物以起情,谓之兴,物动情液陪皮也。
“赋、比、兴”是诗的表现手法。“赋”是直闹差陈其事,描述一件事情的经过。“比”是打比方,用一个事物比喻另一个事物。“兴”是从一个事物联想到另外一件事物。“颂”是专门用于宗庙祭祀的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