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儿童社会教育主题教学活动特点不包括
学前儿童社会教育主题教学活动特点不包括社会教育活动准备的随机性。
学前儿童简介
我国学前教育界和发展心理学界对“学前儿童”这一概念的认识并不完全一致。例如,许多人在翻译英语资料时,把“学龄前儿童”(preschool children)、“幼儿”(young children)以及“早期儿童”(early childhood)等不同内涵和外延的概念都译成“学前儿童”。
把正式进入小学阶段学习前的儿童统称为学前儿童。按照国内外现行的医学以及心理学的分类,人从出生到幼儿期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出生和新生儿期(birth and newborn):出生—1个月;婴儿期(infancy):1个月—1岁,相当于乳儿期;
学步儿期(toddler hood):1—2岁;早期儿童期(early childhood):2—6岁,相当于幼儿期。尽管这一分类法正日益受到挑战,特别是对婴儿的分类更是莫衷一是。但是,通常把这几个阶段统称为儿童期。
社会教育简介
社会教育(society education),广义指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并行的影响个人身心发展的社会教育活动;狭义指社会文化教育机构对青少年和人民群众开展的各种文化和生活知识的教育活动。在《游学译编》第九期《教育泛论》一文中就曾把教育划分为家庭教育;
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三大类,并提出“家庭教育势力小,而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之势力大”。宣统元年(1909)正式设立简易学堂,兴办了工人半日学堂、农民耕余学习班及阅览处等社会教育事业。1912年临时政府教育部设社会教育司,开始正式使用“社会教育”一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