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的由来
上古属百越地,夏商时期属于扬州地,周代隶七闽地,战国时期属楚国地,秦汉时期属闽中郡及扬州会稽郡东冶县。
三国吴永安三年(260年),设立将乐县、绥安县(绥安县于东晋义熙元年(405年)改为绥城县,至唐贞观三年(629年)最终废置后未再恢复建制),隶属建安郡。
东晋义熙元年(405年),升沙戍堡为沙村县,是为沙县设县之始;后于唐武德四年(621年)改称沙县,先后隶属建安郡、建州。
唐朝开元十三年(725年),将沙县西部原黄连峒地带之黄连镇升格为黄连县,后于天宝元年(742年)改名为宁化县,隶属临汀郡;开元二十九年(741年)在原尤溪山峒地带设置尤溪县,隶属福州。
五代十国南唐中兴元年(958年),将原绥城县地之永安场、归化场分别升格为建宁县、归化县(后归化县于宋元祐元年即1086年改名泰宁县),隶属建州。
1956年6月,永安专署撤销。7月间,三元、明溪2县合并成立三明县,隶属南平专署。永安县、清流县、宁化县、宁洋县(1956年7月9日国务院第34次会议决定撤销)隶属龙岩专区,大田县隶属晋江专区。
1958年4月,三明辟为重工业基地后即成立三明重工业建设委员会,为党政合一领导机构,负责领导三明工业区的工业建设以及各项市政建设与管理工作,直属省委、省人委领导,并与南平地委、行署双重领导三明县。
1959年2月,经中央批准,三明重工业建设委员会与三明县机构合并,成立三明人民公社筹委会(省辖)。
1960年1月,三明人民公社筹委会改名为三明市人民委员会(为省辖三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