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分配利润可以转资本公积么
法律主观:
未分配利润 可以直接转增实收资本。而且只要出具董事会决议,可直接至工商部门 办理营业执照 的变更手续,无须通过验资程序。未分配利润作为转增资本的前提条件是企业应当将未分配利润先行分配给股东, 自然人股东 在依法缴纳 个人所得税 以后,再按照有关规定以货币资金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是投资者的收益,将未分配利润作为转增资本的行为实质上是投资收益分配的一种转变形式。自然人股东获得收益在依法 缴纳个人所得税 以后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再投资企业,这样做,既符合《公司法》关于货币资金出资的规定,也符合投资收益分配的原则,还可以避免自然人股东偷逃个人所得税。转增资本主要有资本公积转增、盈余公积转增、未分配利润转增三种方式,对于个税缴纳,主要有如下文件依据: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股份制企业 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盈余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给青岛地方税务局的)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原城市信用社在转制为城市合作银行过程中个人股增值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1998]第289号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
法律客观: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