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末年金和期初年金的区别
期末年金和期初年金的区别:根据等值现金流发生的时间点的不同,年金可以分为期初年金和期末年金。期初年金与期末年金并无实质性的差别,二者仅在于收付款时间的不同。
期末年金法又称普通年金法或后付法,是指租金在每个支付期末支付。如每半年支付1次的租赁,起租日为某年1月1日,则首次租金在当年6月30日支付,第2次在当年12月31日支付,余下以此类推。
期初年金与普通年金相似,只不过是必须在每个时期的期初付出。例如:房租、养老金支出、生活费、教育基金支出、保险等。当被保险人全部死亡,保险才终止,这称为联合最后生存年金保险。年金保险可由政府通过立法形式办理,属于社会福利保险,也可由保险公司。
年金保险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一次或按期交纳保险费,保险人以被保险人生存为条件,按年、半年、季或月给付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死亡或保险合同期满。是人身保险的一种,保障被保险人在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时能获得经济收益。年金保险按给付保险金的限期不同。
这是一种主要的个人年金保险产品。年金受领人在年轻时参加保险,按月缴纳保险费至退休日止。从达到退休年龄次日开始领取年金,直至死亡。年金受领者可以选择一次性总付或分期给付年金。如果年金受领者在达到退休年龄之前死亡,保险公司会退还积累的保险费或者现金价值。
主要特点:
1、年金保险可以有确定的期限,也可以没有确定的期限,但均以年金保险的被保险人的生存为支付条件。在年金受领者死亡时,保险人立即终止支付。
2、投保年金保险可以使晚年生活得到经济保障。人们在年轻时节约闲散资金缴纳保费,年老之后就可以按期领取固定数额的保险金。
3、投保年金保险对于年金购买者来说是非常安全可靠的。因为,保险公司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提取责任准备金,而且保险公司之间的责任准备金储备制度保证,即使投保客户所购买年金的保险公司被合并,合并保险公司仍会为购买者分担年金给付。
4、以被保险人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按保险合同约定分期给付生存保险金,且给付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人寿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