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法律主观:
企业办理 住房公积金 流程: 1、《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 》副本原件+复印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 原件+复印件。 4、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单位填制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单位登记表》一份(可在网上下载,或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场填写。 6、公章。 单位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单位登记后,应在20日内持《单位登记表》、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