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户口怎样迁入本地?
1、首先应该去索要迁入地的派出所领取准许迁入地申请书。领完申请书以后,要按照派出所的要求来准备其他的材料。
2、如果是来这座城市随着自己的配偶入户的,将由派出所通知到申请人去领准迁证,然后再去原来的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迁入手续办理之后才能够领到迁移证。
3、最后迁入手续所要带的资料就是以上所办理的迁移证准迁证,身份证,还有本身的户口本。
拓展资料:
因为各种原因要办迁户应该带的资料,除了户口本身份证,其他的证明如下:
1、是因为婚姻状态变化的,要带结婚证或者离婚证。
2、是因为购房或分房的,要带住房证明或者带房卡。
3、由于要出镜的,要带相关部门开具的注销通知单。
4、入境落户的,要带定居证或者是人事部门的录用证明,护照或者相关部门开的证件收存证明。
5、我国公民入伍要注销账户的,要持入通知书。
6、退伍转业、复员需要落户的,应该是相关机关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如果是落在异地需要带原来户口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7、服刑人员刑满释放或者解除劳改的需要落户,应该带释放证,解除劳改通知书,如果在异地落户需要带原来户口已经注销的证明。
8、学生入学,带入学通知书;学生分配工作,带派遣证。
9、招工、录用、公务员,带招收证明以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持户口簿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让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2、持“户籍证明”到所在的城市,写出个人申请,迁移户口理由等,报公安机关审批,经城市公安机关同意后,开具“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3、持户口簿、身份证、和“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
4、持“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上户口,有效期十五天,户口上完后因地址变更,需重新办理二代身份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异地户口迁入本地流程
1、先到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提交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等证件材料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在取得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迁入的准迁证。
2、在办理户口迁移前,应该到户籍所地政务中心或当地办理过户口迁移的人了解相关事宜,如果有条件最好找朋友到户口迁入地相关单位去了解情况。
3、自己写一份迁入申请,到户口迁入地的单位开相关证明。
4、带着个人身份证和单位相关证明到迁入地派出所,他们将给你开准迁证明。
5、到原户籍所在地的政务中心办理,将注销你当地户籍,开一份户口迁移证明。
6、拿户籍迁移证明、身份证到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籍,一个星期后领新的户口本。
相关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异地户口迁入本地流程是先到当地的派出所领取户口迁入的申请书,申请书领取完毕之后的话,按照派出所公安机关的要求来出具相关的一些材料方面的证明。被批准来市随配偶入户的,由派出所通知申请入户人到派出所领取《准迁证》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然后再凭《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及本市配偶户口簿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拓展资料】:跨省户口迁移的手续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7、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8、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1、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