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鉴定评估需要检查那些证件
二手车鉴定评估证件:
一、机动车的来历证明
1、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销售发票。
2、二手车销售发票;在国外购买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该车销售单位开具的销售发票及其翻译文信仔本。
3、人民法院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仲裁机构仲裁裁决转移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仲裁裁决书》和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保险公司出具的《权益转让证明书》等有效法律文件。
二、身份证
三、车辆行驶证
四、车辆登记证书
五、购车发票(二手车过户票)
六、号牌
号牌是由公安车辆管理机关芹逗依法对机动车进行注册登记核发的,它和机动车行驶证一同核发。它是机动车取得合法行驶权的标志。
七、购置税完税证明
1、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2、强制保险
鉴定评估流程
1.受理鉴定评估,明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其他业务基本事项。
2.查验可交易车辆,对不可交易车辆的,除特殊需要外,不进行滑首汪技术鉴定和价值评估。
3.签订委托书,拟订评估计划,安排鉴定评估人员。
4.登记基本信息,车辆类别、名称、型号、生产厂家、初次登记日等。
5.判别事故车。
6.鉴定技术状况,检查车身及重要部件、计算技术状况分值、描述缺陷、评定技术等级。
7.评估车辆价值。
8.撰写并出具鉴定评估报告,向委托方出具鉴定评估报告。
9.归档工作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