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的草书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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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的草书写法如下图所示:
一、所的释义
1、处所。
2、明代驻兵的地点,大的叫千户所,小的叫百户所(后来只用于地名)。
3、用作机关或其他办事地方的名称。
二、组词
所有、所长、厕所、住所等。
组词
一、所有 [ suǒ yǒu ]
1、领有。
2、领有的东西。
3、属性词。一切;全部。
二、所长
[ suǒ zhǎng ]
〈名〉一种职务名称。也指某种机关或办事机构的领导人。
[ suǒ cháng ]
〈名〉有点或专长。
三、厕所 [ cè suǒ ]
专供人大小便的地方。
四、住所 [ zhù suǒ ]
公民生活和进行民事活动的主要场所。公民以其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场所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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