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健身房受伤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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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作为从事经营活动场所的商店,对于顾客,必须承担保障顾客安全的义务,如果疏于安全保障义务的行为而导致了受害人的损害发生,其主观上具有过错,就必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首先伤者要做伤残鉴定,伤残等级以鉴定结果为准,具体如何赔偿,根据伤情而定,如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索赔。其中,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伤残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作为从事经营活动场所的商店,对于顾客,必须承担保障顾客安全的义务,如果疏于安全保障义务的行为而导致了受害人的损害发生,其主观上具有过错,就必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首先伤者要做伤残鉴定,伤残等级以鉴定结果为准,具体如何赔偿,根据伤情而定,如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索赔。其中,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伤残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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