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书店的散文随笔:记忆里的书店
编者按:书香永远是值得爱护值得珍藏的,记忆里的书店,牢牢地矗立在我们心头,这辈子都磨灭不了。下面我们一起看看这篇《记忆里的书店》。
我知道新华书店的时候,以为天下的书都放在新华书店,那几个招牌字特别有号召力,说它是我人生的坐标一点也不夸张。后来它还成为女儿的理想岛。
我第一次购书是在老家射阳镇的供销合作社的柜台,那里有一节柜台陈列着平放的书,透明玻璃下书的封面清晰地呈现在眼前,构成一种诱惑。我曾经对一本书流连过几周,终于下定决心,也终于凑够钱,买了那本《活着,并要记住》,那年我16岁,初尝人生的酸涩,正需要一个人交给我活着的道理。
我走进的第一家新华书店是高邮新华书店。在那里,我买过许多本书,其中包括一大摞诗集,私下里以为买诗集划算,因为诗是浓缩的,耐咀嚼的,可以在不同的时期安慰我的神经。总是和同学一起去,一路踩过悬铃木摇晃的影子,惊讶于光与影的变幻,在新华书店长长的柜台边踯躅,目光越过营业员倦怠慵懒的脸,在他身后的层层书架上逡巡。——开架售书是后来的事,那时,我们只能就近看陈列在玻璃柜里的书,而且也只能看封面;实在感兴趣以致忍耐不住了,会让营业员取出新书,翻看一阵,时间可不能太长,营业员在旁候着呢。感兴趣的书很多,能买的却不多。因为囊中羞涩,买了这本,便不能买那本,实在很难斟酌,总要在柜台外往来过几个回合。“同志,把那本书拿给我看一下,好吗?”很客气地问询,生怕营业员看出自己的寒碜而态度怠慢。看一下价格,若价钱太贵,买不起,便趁早还给人家。我一直不理解,守着那么多书的营业员们,不仅没有面露幸福,脸上还那么淡漠,简直比一张白纸更加空洞。我替那些书可惜。那些时刻,我多么想成为一个营业员啊!
买书的人多起来,新华书店开架售书了。在高高的书架前,自由地挑书,抽出来,插进去,中间很可以一连瞄几页,与之前的只可远观比,其惬意自不可同日而语。但营业员的身影是无所不在的,虽然不说什么,但无声地谴责总是敦促我们早下决定。偶尔碰上脾气臭的,会粗声大气地训我们一顿,无非是:不要把书弄乱!放回原处!怯怯地离开是非地,或许便结束了蹭书之旅。走出书店,带着新买的书,雀跃之情复苏,走在路上,仿佛道路格外宽敞,天格外蓝,遇见的人仿佛也都藏着喜气。
我逛过的书店渐渐多起来,故乡宝应,省城南京,上海,买的书也多而杂,但凡经济许可,看中的书肯定是要买的。八七年我在南京住院四个月,上午挂水,下午逛书店,旧书店里的书是随便你看多久的,但是站着看书,腿脚受累,不得不做稍息状,左腿换到右腿,右腿又换到左腿。就那样站着,看了半本《围城》。记得那本旧书要五元钱。——价钱不低到某个程度,我是不会买的。记得花一毛五买了《朝花夕拾》,花三元多买了全套的老舍剧作。就是这样,四个月累计起来的书,也多得拿不了,只好办托运,托运也没法直接到我乡下的家,只好放同学家,分批次往家带。我那个同学被我折腾不少次。
如此爱书的我,竟有十来年不进书店!生活的磨眼里没了诗歌,只装柴米油盐。孩子大些了,理解力好,领悟力强,我又有了去书店的理由。孩子阅读的权力不该被剥夺的。那时,镇上有家书店,名“好望角”,除教辅资料外,仍有一些儿童读物,不时便去翻翻。但是新书,有价值的书不多,好多书学校图书室能借阅。去县城新华书店买书看书,对女儿来说,便是奢侈的事。可是一年也只有那么两三回,能满足她的愿望。
去县城办事,往往几件事一起办,不可能优先买书,只能做出折中方案:把女儿送书店待着,让她一边看书,一边挑书。她挑好书,我们办好大部分事,正好接她,付买书的钱。对买什么书,不买什么书,最终由我拍板,当然有一堆说辞。——得小心地维护孩子读书的积极性。我知道,自己令女儿腹诽的事情是比较多的。这样地,陆陆续续买了一排又一排儿童文学系列,女儿视它们为自己的财富,爱护得很。
全家人上城办事,买了书不受累,有人充当苦力,孩子的爸爸负责运输所有的物品。有一次,我自个儿上城,在新华书店转了又转,抓起这本,拎起那本,选择了一大摞书。结账后,书店并不提供方便袋,只用塑料绳捆了十字结。可怜我的左右手手指,被那绳子勒得生疼,形成一道道深痕,松了手以后,麻麻木木地一戳一戳地痛。走几里路,拎到公交站台,算是使出洪荒之力了。那时已经有三轮车,从新华书店到公交车站,车资少说得五元。这五元钱,可以买一本特价书,多出点力算什么呢!
后来,女儿上了大学,有了自己淘书的法子,买回许多往期的健康杂志,科普杂志。科学永远不会成为时尚之类的泡沫,不会因为过期而失去价值。女儿的阅读视野,反过来影响我,书,是我们交谈得最多的话题。
当我迷上电子书后,不知不觉疏远了书店,连新华书店换地方都后知后觉,实在对不住新华书店对我对女儿的恩情。
钟楼西边的新华书店,牢牢地矗立在我们心头,这辈子是磨灭不了的。一个地方必须留得住书店,无论经济发达到什么程度,书香永远是值得爱护值得珍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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