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全科主治医师考试的,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相应专业中专毕业,且取得医(药、护、技)师任职资格满7年;
2、相应专业大专毕业,且取得医(药、护、技)师任职资格满6年;
3、相应专业本科毕业,且取得医(药、护、技)师任职资格满4年;
4、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且取得医(药、护、技)师任职资格满2年;
5、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存在下列情况的,不得参加全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间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5、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