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出院要开哪些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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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医院的住院病历,诊断证明书,出院证,出院发票,医院拍的x光片,还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及受伤者的个人信息。交通事故受害者受伤住院治疗的,在出院时需要保留好病历卡,住院期间的医疗费发票,请护理的拿到护理费支付凭证(这个一般是收款数据,没有正规发票的),医药费支付清单(需要医院盖章),出院小结(医生填写)和所有检查项目的报告单。车祸受伤治疗出院时注意让医院对下列情况作出书面证明:
1.住院期间的护理人数;
2.出院后是否还需要护理;
(以上两项涉及到以后护理费的计算)
3.出院后休息时间;
(本项涉及到以后误工费的计算)
4.后续医疗费需多少钱,如取内固定物;
(本项涉及到后续治疗费的计算)
5.出院后需加强营养。
(本项涉及到以后营养费的计算)。
法律依据: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九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1.住院期间的护理人数;
2.出院后是否还需要护理;
(以上两项涉及到以后护理费的计算)
3.出院后休息时间;
(本项涉及到以后误工费的计算)
4.后续医疗费需多少钱,如取内固定物;
(本项涉及到后续治疗费的计算)
5.出院后需加强营养。
(本项涉及到以后营养费的计算)。
法律依据: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九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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