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律师一个月大概办多少个案件?是律师案多,还是法官案多?
案子总数上,审判长审理案件远超过刑事辩护律师,多很多。全部法院系统,大概除开行政庭之外,不论是刑事案件审判长或是民事审判长,全是十分繁忙的。一部分民商法官,一年的案子量都是在300件之上,多的是要500件;而一般的刑事辩护律师能有50件就不错了,80件到100件的简直是微乎其微。折算到一个月,一般审判长在30件案子之上,刑事辩护律师难以超出10件。
案件质量上,则各有不同。审判长归属于主动式的干预案子,因而案子状况各有不同,不仅有不大标底的日常日常生活纠纷案件,也是有上千万上亿的房地产金融案子,因此案子的难易程度差别很大。刑事辩护律师则一般需看发展前景,刑事辩护律师则一般不太实际操作经济案件,企业证券律师一般都不太接任离婚诉讼。因而案件质量难以较为。
总体来说,审判长的受案品质高些一些,由于一部分律师代理的案例通常在人民调解、诉前调解或是劳动争议仲裁时就审结了。刑事辩护律师要不是接这类法律事实一样、上诉人或被上诉人诸多的案件,针对负责任的刑事辩护律师而言,一周办2个案件就忙了,这相当于一年90好几个案件。那样的话,这种案件还不能太过繁杂,略微繁杂一些的案件,一个月办2个就忙了。
假如单单从案子总数上看来,审判长毫无疑问要比刑事辩护律师要忙得多。如今人民法院里边审判长平均一年大致要受理二百起案子,上海深圳这种位置的审判长很有可能平均一年要七八百件。刑事辩护律师办案子就彻底看情况了,有些刑事辩护律师一年只办四五件要案,有些刑事辩护律师一年可能办个一两百件小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