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的职责和义务都有哪些?法官的职业素养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五条 法官的职责:
(一)依法参加合议庭审判或者独任审判案件;
(二)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 法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审判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办案,不得徇私枉法;
(三)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四)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维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清正廉明,忠于职守,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
(六)保守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
(七)接受法律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
二.法官的职业素养有哪些?
1、要有至真至诚的司法信仰
法官要有对司法真诚的信仰,信仰用秩序的稳定来实现人的价值和需求,用法律思维解决问题,用人文关怀呵护人心。司法能力的提升需要这种精神信仰做支撑,它影响着案件的价值判断,制约着职业的成熟发展。
2、要有上善若水、虚怀若谷的态度
对于学习,近几年的司法活动的很活跃,诉讼法得到重新修订,实体法进行大幅修改,各个专业部门法律新生颁布,让法官对知识的更新及运用提出了更高要求;
对于工作,社会法律意识在增强,对司法品质的要求也愈加严格,明示法律的时代正在过去,析辩法理的时代开始迎来,从怎么审到为什么这么审,让法官对法律如何合理解析社会规则提出了更深思考。
3、要公正严明的审理,要高效便民的执法
审判是司法的生命,执法是司法生命的体现,作为法官,公平正义是内心恒守的底线,这是信仰,这是态度,这也是法律对法官本身的一种严厉约束。
如果司法不保护在权利上睡觉的人,那么司法自己本身就不能睡觉,司法的执行不仅需要有效率去实现当事人最急迫的诉求,还需要用最便利于当事人的方式去实现,司法不是什么奢侈品,法官的司法能力和办案水平也正体现于怎样将司法化为公民的普通公共品,将纸面的上权利变成实实在在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