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行信用卡循环利息的算法
1,招商银行信用卡循环利息是在使用循环信用方式还款或是使用预借现金时收取的。
2,若在当期账单周期的到期还款日前,全额还清全部的消费款项,刷卡消费即可享受免息期,不会产生循环利息;
3,若当期账单未全部按时还清,则视为使用循环信用,当期的所有消费将从记账日(一般是消费后的第二天)开始计收利息,日息万分之五,直至全部还清为止。
4,若使用预借现金功能的话,则预借现金部分无法享受免息期,将从取现金当天开始计息利息,日息万分之五,按月计算复利,直至还清为止。
循环利息举例说明:
假如您的账单日为每月5日,到期还款日为每月23日;
4月5日银行为您打印的本期账单包括了您从3月5日至4月5日之间的所有交易账务;
假设本期账单内您仅有一笔消费,消费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商户请款时间为3月30日;
您的本期账单列印“本期应还金额”为¥1,000元,“最低还款额”为¥100元;
不同情况下,您的循环利息分别为:
①若您于4月23日前,全额还清¥1,000元,则在5月5日的对账单中循环利息=0;
②若您于4月23日当天,只偿还最低还款额¥100元,则5月5日的对账单的循环利息为¥17.85元,
具体计算如下:1000元×0.05%×24天(3月30日至4月22日)+(1000-100)元×0.05%×13天(4月23日至5月5日),循环利息= 17.85元。
扩展资料:
循环信用是一种按日计息的小额、无担保贷款。您可以按照自己的财务状况,每月在信用卡当期帐单的到期还款日前,自行决定还款金额的多少。当您偿还的金额等于或高于当期帐单的最低还款额,但低于本期应还金额时,剩余的延后还款的金额就是循环信用余额。
参考资料:循环信用利率 百度百科
信用卡循环利息收取情况:
1.信用卡账单未按时全额还款,会产生利息:利息是按照账单中的每笔消费进行逐笔计息,自消费记账日起(一般为消费日第2天)按每天0.05%计算,直到该笔交易还清为止。
2.取现利息:取现不享受免息期,利息从取现当日按每天0.05%计收,按月计收复利。
利息会体现在下期账单内,请持卡人留意还款。
拓展资料:
招商银行信用卡申请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资信良好的中国居民、常住国内的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均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向发卡机构申请信用卡个人卡主卡。
个人卡主卡持卡人还可为其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申领附属卡。主卡持卡人可随时申请注销附属卡。
(二)凡在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授权的其他经济组织等,可凭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向发卡机构申领单位卡(如需申请国际单位卡,还须有外汇结算账户)。(三) 申请人首次申请信用卡时,应按发卡机构的规定,正确、完整、真实地填写信用卡申请表和提交发卡机构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并同意发卡机构向任何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了解和查询申请人的资信状况,并保留和使用相关数据。
(四) 发卡机构根据申请人的资信状况,决定是否予以发卡、是否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及担保的方式、确定领卡方式及种类、核给申请人的信用额度等。未通过的申请资料不予退回。
(五) 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方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担保应另行签订相应的担保合同。担保范围为持卡人在其信用卡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信用额度内透支及超信用额度透支的本息、超限费、滞纳金及追索费用)。
(六) 持卡人领取信用卡后,应立即在信用卡背面的签名栏内签上与信用卡申请表相同的签名,并在使用信用卡交易时使用相同的签名,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持卡人负责。发卡机构另通过指定的途径向持卡人提供查询密码、交易密码(即预借现金密码和刷卡消费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