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要将房子过户给哥哥,我可以找人代替我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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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问题:父亲将要把房产证的名字改成哥哥的,可是我在外地,我可以找人代替我出席过户现场吗? 刘律师:既然是过户到你哥哥名下,与你有什么关系?需要你到场吗?如果是共有财产,应当做一下放弃共有部分(一般为继承而来,声明放弃继承)的声明的公证即可。 如果您需要更专业的解答,请进入首页进行在线律师咨询,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电话。 相关知识——转继承发生的必备条件 我国《继承法》没有明确规定转继承制度 , 但继承法第 25 条规定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的,就视为接受继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52 条规定 “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 ” 据此,转继承制度实际上在我国已得到确认。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转继承的发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 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相继死亡,才发生转继承; 二、 只有继承人在前述的时间内死亡而未实际取得遗产,而不是放弃继承权; 三、 只能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直接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 四、 转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被转继承人应得的遣产份额; 五、 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也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 在具备转继承的条件,适用转继承时,转继承人继承被转继承人应继的遗产。在法定继承中,转继承人应继承的为被继承人的应继份额;若被转继承为遗嘱继承人,则其依合法遗嘱应继承的遗产由转继承人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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