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民政局协议离婚都需要带什么
2020-06-29
2019-10-31 · 专业律师咨询在线解答

协议离婚要带哪些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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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需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在启动协议离婚程序之前,首先要提交一些证件和证明材料,这是协议离婚的流程中所需要具备的。
1、身份证明,不同的居民需要提供不同的身份证明材料;
(l)内地居民: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华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永久居留证(绿卡);
(3)香港居民:香港居民身份证、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
(4)澳门居民:澳门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
(5)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1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协议离婚程序
明确了协议离婚的条件和所要带的材料,接下来就可以进入协议离婚的程序了,具体是: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双方如果都想协议离婚去民政局离婚,您需要带好以下证件,第1,双方的身份证,第2双方的户口本,第3双方的结婚证,第4,你们双方达成的离婚协议书,第,5,就是单人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