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草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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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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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草是指生长在有害于人类生存和活动场地的植物,一般是非栽培的野生植物或对人类无碍用的植物。广义的杂草定义则是指生长在对人类活动不利或有害于生产场地的一切植物全球经定名的植物有三十余万种,认定为杂草的植物约八千余种;在我国书刊中可查出的植物名称有36000多种,认定为杂草的植物有119科1200多种。除可按植物学方法分类外还可按其对水分的适应性分为水生、沼生、湿生和旱生,按化学防除的需要分为禾草、莎草和阔叶草,此外还可根据杂草的营养类型、生长习性和繁殖方式等进行分类。其生物学特性表现为:传播方式多,繁殖与再生力强,生活周期一般都比作物短,成熟的种子随熟随落,抗逆性强,光合作用效益高等。农田杂草的主要为害为:与作物争夺养料、水分、阳光和空间,妨碍田间通风透光,增加局部气候温度,有些则是病虫中间寄主,促进病虫害发生;寄生性杂草直接从作物体内吸收养分,从而降低作物的产量和品质。此外,有的杂草的种子或花粉含有毒素,能使人畜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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