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申请经济适用房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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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人赤衣由
2014-09-02 · 超过59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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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适用房申请以家庭为单位 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成员包括哪些? 答: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扶养关系。包括夫妻、丧失劳动能力的父母、未婚子女(包括养子女、继子女、非婚生子女)、无人扶养的未成年弟、妹、其他人员。 对申购对象的户籍有何要求? 答:申请人取得当地城镇户籍时间满1年,共同申请人具有有当地户籍。申请人取得城镇户籍时间表以申报期前一年为限计算。例:2008年的申请人,需在2007年1月1日前取得本地户籍。如夫妻双方有一方户口在外地的,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购经济适用房,但户口在外地一方为城镇户口,住房情况由工作单位、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分别开具证明,由当地房管部门认可。复员退伍军人,户口未满一年,也可以申请经济适用住房。 有本地城镇户籍,经常居住地在异地的是否可以申报? 答:可以。在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但需提供居住地社区(居委、村委)、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住房情况证明。 2、市区申购经济适用房条件 家庭可支配收入包括哪些内容? 答: 扣除交纳所得税和社会保障支出后的工薪收入,住房公积金单位交存部分,经营性收入,出租或变卖家庭资产获得的收入,接受继承、赠予的收入、利息收入、有价证券分红交易收入、彩票中奖收入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各种经济补偿费;其他应计入的收入。义务兵收入由当地人武部出具义务兵证明,不计入家庭可支配收入。 申购条件中“人均住房面积15平方米以下”所指的住房是什么?享受过何种住房的,将不能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答:指家庭自有住房,包租商品房、自建房、继承和赠与的住房、承租公房等。曾享受集资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能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在外地或农村有住房的。是否可以享受经济适用住房? 答:在外地享受过政策性住房的,不能再申请,但在农村有住房的,可以享受经济适用住房,计算家庭住房时,农村房屋不计算在内。原住房已拆除,作货币补偿的情况下。根据拆迁协议,若拆迁前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未未超过15平方米,且符合其他条件可以申购,否则不能。 暂住单位的办公、业务用房等,是否计算面积? 答:因无房暂住单位办公、业务用房、集体宿舍的,可视无房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需腾退原单位住房。 哪些家庭可以优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答:符合条件的政府引进人才,一、二级重度残疾人、烈军属、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转人中。腾退承租公有住房或廉租住房的,可优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3、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基本程序 申请人在申报通知公布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家庭户口簿到户籍地街道办事处领取《晋城市城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表》。 申请经济适用住房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晋城市城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表》;家庭成员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的须提供结婚证复印件或婚姻证明;家庭住房情况证明;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要求两地居委会均出具证明;夫妻双方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供单位住房证明;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其他证明材料。优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申请人,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人事部门出具的引进人才证明;民政部门出具的烈军属证明材料;人事部出具的军转人员证明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一、二级重度残疾),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腾退直管公房或廉租住房证明材料。 在什么地方领取申报表格? 答:申请人在申报通知公布之日起10内持本人身份证、家庭户口簿到户籍地街道办事处领取《晋城市城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表》。 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答:申请人领取《晋城市城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表》 后,应如实填写,并由户口所在地社区居民委员会盖章(有工作单位的还需工作单位盖章),随后持相关证明和证件,报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通过调查核实、组织评议、张榜公示后,对无异议家庭上报建设部门。 原工作单位已不存在或已改制的,如何申购及公示? 答:原工作已不存在的,比照无工作单位的居民申购和公示。单位改制的仍由原单位申请公示。 4、经济适用房销售实行“五个公开” 经济适用房销售实行“五个公开”:公开购买条件、公开购买程序、公开销售时间、公开销售价格、公开销售数量;销售结束后,要及时将购房人姓名、工作单位公之于众,便于群众监督举报。
dzyzr
2015-07-26 · 知道合伙人餐饮行家
dzyzr
知道合伙人餐饮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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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医学院在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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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晋城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须提供以下材料手续:
  1、《晋城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表》;
  2、家庭成员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的,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证明,由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校对无误后退还原件,复印件由收件人签字盖章;
  3、家庭住房情况证明。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要求两地居委会(村委会)均出具证明;夫妻双方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供单位住房证明;
  4、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5、符合本办法优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申请人,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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